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农业农村部2020年拟支持一批转基因专项“后立项、后补助”课题。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支持范围
面向保障国家食物安全、生态安全、绿色发展等重大需求,坚持产品和产业导向,进一步遴选一批“十二五”以来具有产业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新品系、重要基因等,提升我国转基因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。支持范围、申报条件和经费安排等详见申报指南(附件1)。
二、组织实施方式
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有关规定,委托转基因专项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采取下列方式组织实施:一是由成果研发人自由申报。二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的成果进行价值评估。三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成果进行技术验证。四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补助价值评估确定入选成果和补助经费,补助的经费不等同于成果研发所需的总经费。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成果将不予补助。
三、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
转基因专项的后立项、后补助的成果知识产权管理按照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民口)管理规定》(国科发专〔2017〕145号)、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》(国科发专〔2010〕264号)、《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管理办法(暂行)》(农科教发〔2009〕10号)、《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农办科〔2013〕44号)执行,与前立项、前补助的成果同等管理。
四、申报基本要求
(一)申报成果资格
符合指南要求,但未纳入转基因专项的支持范围的成果。
(二)其他要求
1.同一成果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。
2.课题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。对于提供虚假资料、信息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,一经查实,将记入信用档案,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所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申报。
五、课题申报书报送
(一)网络申报
课题申报书电子版通过网络申报,统一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://service.most.gov.cn(以下简称“公共服务平台”)上在线申报(申报书编制说明见附件2,形式审查标准见附件3)。
1.账号创建。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公共服务平台,创建申报用户账号,并将申报课题在线授权给申报用户。
2.在线填报。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,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。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,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专业机构(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)。
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:010—58882999;
传真:010—58882370;
电子邮箱:program@istic.ac.cn。
(二)纸质版递交
申报单位(申报人)完成网上在线提交后,在线打印或导出申报书电子版。采用A4纸双面打印,正文与附件一起左侧平装成册,封面统一用浅绿色无底纹彩色纸;扉页为签字盖章页,内容格式与封面相同。纸质版6份(封面标注正本,课题自留3份原件用于存档),电子版刻录光盘,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“课题名称—申报书”。
联系人:张俊萍 牛一丁;
电话:0471-4995414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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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2月25日
附件1:课题申报书编制说明含附件
附件2:申报书编制说明
附件3:形式审查标准